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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芝加哥中國之星論壇BBS]]></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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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芝加哥中國之星論壇BBS 裡最新發表的主題]]></description>
		<lastBuildDate>Fri, 07 Oct 2011 00:29:00 +0000</lastBuild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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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法制与道德和道理产生的正误万象]]></title>
			<link>http://chinastarmedia.com/bbs/viewtopic.php?id=2577&amp;action=new</link>
			<description><![CDATA[<p>法制与道德和道理产生的正误万象<br />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至封建社会，人们以先来后的所有制，作为道德观念制演进人类社会。也就是说法制的前身，即为伦理的道德观念语言并举制。人们以法制演进社会，也经历了多次较大进化变迁。在法制与道德观念制并举的社会时期，就产生了道理的说法，所谓的【道】即是指道德观念制，【理】则是指法理，也就是依法说理。<br />说理说法是必然，说理必须讲道德也是肯定，这是人类社会变迁演进的基本形式。以道德为伦理，以先来后到为所有制，都是说了就算的逐步演进，发展成为画地为狱的简单法制观念。在道德观念制与法制并举的社会时期，都讲道德伦理和法制，对不讲得到道德伦理，法制执行的行为，先是以告诫再遭到谴责，再以画地为狱的惩戒形式。<br />形式是社会的发展，伴随人们的思想意识演进，从道德伦理制逐渐演进形成法制社会管理制。道德与法制并举时期为过渡时期，以双向作为社会演进保证，道理也就从此开始。社会随着继续演进，特别是在科技发展观念的进取引导下，人们观念已经从道德与法制并举，逐步取向于以法制主导于道德。从道德与法制并举取向发展为法制取向。<br />取向以法制演进附有道德取向的道理，如果再回头以道德说理，不依法说理，无疑是一种愚昧的倒退之举。如果说理不去说法，同样是一种误解。社会在演进，人的思想意识也在伴随演进，说理的主要根据是法制，次要讲道德观念。如果社会已经演进，再不讲法而单纯捧出道德去过度追求，不追求法制的依法执法，无疑更是严重的正误。<br />正误造成道德与法制观念错乱，违反道德与法制的形象，就像决堤洪水一样倾泻，难以阻挡与控制。浩浩法制正气被冲刷，诸如一个副市长因为贪污受贿坐牢十年，竟然没有进一天的牢房服刑。智障者吕天喜失踪3年后现身监狱。昆明将被抢夺百万受伤智障的呼救报案人关押331天至今不问呼救报案事，是毫无顾忌的执法乱作为后不作为。<br />作为对法制与道德的正误，有位市委书记老百姓拍手称好，莫名其妙地贬到一个虚职岗位。上任仅49天的市长被 “闪电双规”不能说是意味最具讽刺。在云南申请法律保护无护，申请保全无保，受伤智障请求治疗无治，报案无案。受伤呼救无救，求助无助，抢夺无返，非法扣押无还，把法制与道德弄成一塌糊涂，神圣的法制完全被亵渎。<br />亵渎法制在云南昆明，关押受伤智障的呼救报案人，不问报案事。受伤智障人在2004年1月14日深夜，再被持刀胁迫自尽，逼到床底躲藏一夜，15日一大早被一出租车司机救起送往昆明市公安局报案。晚上8点给回执，晚上十点又将其抓捕，并非法搜走相关证据，在法律保护和保全申请中，送进看守所灌“鸭子”摧残331天，无问案。<br />案件在昆明无人问，号称监督机构的人，在接受呼救报案的倾诉后责备：“你给领导写信胆子不小，我们就是关押给领导写信的人。”还要动用司法作为释放工具，完全将涉案千万抢夺百万伤人的多次呼救报案，隐藏得一字不及，十分荒诞的嫁接出七页悲哀和讽刺。报案材料被嫁接，硬把抢夺伤人的呼救报案定为工作，不见任何事实证据。<br />证据在云南是按需随要，需要即到。呼救报案和申请法律保护的材料，随意嫁接到一个毫不知情人身上，被胁迫自尽的证据转嫁到呼救报案人身上，收走财产不出清单。一案生三案，案与案不济，工作没有一分钱的工资。次生案完全脱离主案而反过去绑架主案，除为被告开脱罪责外，还在主案没有任何进展而被被告定义出多项的案争利益。<br />利益定在结案前，事实证据全不看，在云南上诉被压一年，申诉、陈述在多级监管不问、不看、不听，说法定时间无效要由掌控计算。受伤报案被关押案，上诉、申诉一路直通，无人出示任何证据，无任何解释，一堆事实证据没有人看一眼，也就直通云南高院。而抢夺伤人案，把报案人关押后，采用侮辱人格的辱骂后，不做任何解释退案。<br />退案在云南昆明，法院说只是根据公安的材料判案，其它一切法院不管。公安说法院判的公安管不了，检察说检察只是监督，具体执行还是在公安和法院。政府说政府只是行政监督，具体办还要靠责任单位具体实施。2005年西山公安局以新结论推翻次生案而不维持原案。2009年云南省公安厅确认西山公安分局的新结论，形成多案悬挂。<br />悬挂案件在云南昆明无人过问，公、检、法、纪、政，相互推诿，执法体系明显出尔反尔，抢夺无人问，软禁10个月受伤无人管，胁迫自尽的危难求助无助，救命呼救无救，伤人抢夺报案无案，申请法律保护无保，申请保全无保全，受伤求治反摧残，信访被关押，百万抢夺无归，非法扣押不能返，连已经追回不敢返还，安慰解释全无。<br />全无依法执法在昆明更为荒诞，是2011年5月26日，一个自称昆明中院的人，说是解决问题要求与受害人见面，见面却非要受害人承认事件与法院无关，还说是法院都是根据公安的材料判案，其它的都不管尤为荒唐，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的执法宗旨成为悬空，无疑是受原案主要责任人指使，在一案三案中，责任人已经立功升迁。<br />升迁有法不依的行为，还在1995年，河北对年仅21岁的聂树斌，以强奸杀人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认定执行死刑，十年后的2005年真凶王书金落网，真相大白。体现多级监管不力的形式过程，所谓的事实清楚和证据确凿，只不过是权力的渗透。十年冤魂六年大白，2011、9、11，60多位法律人士还不能归真还原，说明权力与法制不兼容。<br />兼容于法制的执法体系，不求真相维护假象，被多级法院认定是证据确凿的权力。湖北在1994年1月2日，佘祥林因妻患精神病走失失踪，被认为是佘祥林杀害。同年4月28日被批捕，后被判处死刑，1998年9月22日改判有期徒刑15年。2005年3月28日，其妻突然回家。完全说明多级监管的失职失责，监管只是一种摆设形式。<br />形式摆设在1998年2月15日，河南省的赵振晌于1997年10月30日离家后已失踪4个多月，被认定是赵作海杀害，1999年5月10日至6月18日，赵作海做了9次有罪供述。2002年12月5日被判死刑缓期，2010年4月30日，赵振晌回到赵楼村。再次见证多级监管的执法体系，以事实为据的法制，被法制与道德和道理正误生万象。<br />有关证据随时恭候</p>]]></description>
			<author><![CDATA[dummy@example.com (失落的夕阳)]]></author>
			<pubDate>Fri, 07 Oct 2011 00:29:00 +0000</pubDate>
			<guid>http://chinastarmedia.com/bbs/viewtopic.php?id=2577&amp;action=new</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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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谁该捍卫法制尊严，谁去守护法制公平]]></title>
			<link>http://chinastarmedia.com/bbs/viewtopic.php?id=2576&amp;action=new</link>
			<description><![CDATA[<p>谁该捍卫法制尊严，谁去守护法制公平<br />转自人民网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id=112736336<br />法制是一个国家形象，法理体现的公平与正义是国家稳定的标识。人们信仰法制是因为法制的公平，法制有震慑力是因为有尊严。法制的尊严是一个国家的社会管理能力，法制体现的公平正义，是一个国家法制尊严的必然组成部分。从法制的制定与颁布，就已经确定出执法人与守法人，同时确定执法人与守法人的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br />责任是法制的运转机制，法制中的所有程序规定，都是针对执法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所有规范行为的法制规定，都是守法人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实际上执法人所需用承担的法律责任，远远大于守法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因为执法人除承担执法程序的法律责任之外，同样还要承担守法人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两种法律责任缺一不可。<br />可是在现实社会的执法人眼里，法制就是对守法人的行为规范，守法只是普通公民的责任，我就是执法人，我就有执法权，就是对普通公民进行执法，向你（公民）执法是我的权力和责任，就应该要求你（公民）守法，就应该向你（公民）普法。完全把自己当成政客，当成高人一等的救世主，自高自大。特别作为一地代表，更是盛气凌人。<br />人民不能没有法制的尊严，也不能没有法制的公平正义。既要守法，也要有法制的保护。那些被权力蒙蔽住眼睛的人，欺世盗名、沽名钓誉，明明是有法不依法执法，还要振振有词高调法制，把人民当成愚陋的标靶。总认为老百姓就是不懂法制的粗人，是智商低下的愚钝，就应该百依百顺的受命于权力，就可以受权力的为所欲为摆布捉弄。 <br />捉弄听起来似乎有些故意，但实质是自以为是的心态。社会人敬畏法律早已在社会是共同之举，公众构成对法制的敬畏，是因为法制有公平的尊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社会公众历来的基本理念。也就是我们都知道的社会主流理念，即“大公无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让“人民当家作主，一切为民生着想”等等的理念。<br />理念已经让人痛苦的思考，在2003年3月，昆明以承包工程作为陷阱，软禁当事人10个月抢夺百万致伤，在抢夺成功后，以胁迫自尽驱赶离开昆明时，受害人四次向当地机关求助，三次呼救领导，一次向公安局长呼救报案。2004年1月14日晚深夜，再遭胁迫自尽，15日大早被出租车司机救起送到昆明市公安局的大门口亲自报案。<br />报案到晚上八点取得报案回执，晚上十点遭遇持枪抓捕。无出具清单的扣押，对已经受伤智障的受害人，不能控制保全申请无效，以不吃不喝绝食抗争，反而被送进看守所灌“鸭子”摧残331天，无任何人问抢夺伤人报案，只是号称监督机构的人，在接受呼救报案的倾诉后责备：“你给领导写信胆子不小，我们就是关押给领导写信的人。”<br />人不去讲法总得讲理，不讲理总得讲情，不讲情总得讲人性。一个遭遇抢夺受伤的智障人，向领导呼救求助报案，就应该受到关押而无问受伤与抢夺，这在古今世界不能看见先例，历史至今在法、理、情和人性都不能见到的实例，却在昆明出现。关押受伤智障的呼救报案人，还不问呼救报案事，除受道德良心谴责外，还对法制是愚弄践踏。<br />践踏法制是一个社会的悲哀，社会的法制与道德，公平与正义最基本的理念与共识，都被弄成一塌糊涂。如果权力还有基本的依法伦理，那比正义这两个字更简单得多，就是应该正视法制，面对法制审视自己的执法行为。人在遭受受伤的智障中，多次呼救求助报案，被关押而无问事件，还要动用司法作为释放工具，再次使法制蒙羞受辱。<br />受辱蒙羞的法制，不问前案而绑架前案。完全将涉案千万抢夺百万伤人的多次呼救报案，隐藏得一字不及，把法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理念，十分荒诞的嫁接出七页悲哀和讽刺。报案材料被嫁接，硬把抢夺伤人的呼救报案定为工作，不见任何工作迹象与一分钱工资痕迹。不知廉耻的为被告开脱罪责与定义多项的案争利益。<br />利益定在结案前，事实证据无人看，上诉被压一年，申诉、陈述在多级监管不问、不看、不听，完全把法制像用自己口袋里人民币随心所欲，进行权力化的引用驳回。也不向上诉、申诉人出示任何证据，或做任何解释，更不说提取搜集任何事实证据。至今八年无人看证据事实一眼，法院说法院只是根据公安的材料判案，其它一切法院不管。<br />不管法院是公安的说法，法院判的公安管不了。检察说检察只是监督，具体执行还是在公安和法院。政府说政府只是行政监督，具体办还要靠责任单位具体实施，这就是一个国家法制的执行。受伤呼救无救，抢夺报案无案。申请法律保护无保，申请保全无保全。抢夺不能归，受伤靠自治还在继续，非法扣押不能返，连已经追回不敢返还。<br />返还物归原主，是众所周知，法制本来就是这样。更为荒诞是2011年5月26日，一个自称昆明中院的人，说是解决问题要求与受害人见面，见面却非要受害人承认事件与法院无关，还说是法院都是根据公安的材料判案，其它的都不管尤为荒唐，难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法宗旨也不管吗？难道当年的几级法院之举是被强迫。<br />强迫法院还会有谁有这样大的能力与权力，而原案是昆明市公安局主要责任人，折成西山公安局办理的案件，西山公安局早在2005年就以新结论推翻原案，云南省公安厅也在2009年对新结论予以确认，这时作为执法体系的法院，又怎么不说要按照公安的材料作为依据，还要继续说事件与法院无关呢！难道这不是明显出尔反尔推责任吗？ <br />责任是法制尊严该由谁去捍卫守护，遭抢夺受伤，再被胁迫自尽的紧急危难时刻，向其主管的职能机构求助，向其主管领导多次呼救。向主管公共安全的主要领导呼救报案，向主管公共安全机构，申请法律保护，申请财产保全和报案，并已经向其出具报案回执，案后运用被告作为证人编造虚假材料，将受伤智障的呼救报案受害人抓捕关押。<br />关押呼救报案人，不管呼救报案事，不管法律保护的申请，不管财产保全申请，还动用司法程序为被告开脱罪责，以及定义多项的案争利益，已经就一起普通的抢夺伤人事件，演变成为一个国家的大都闹市主管公共安全领导，亲自指挥持枪对一个手无寸铁而受伤智障人，进行明火执仗的进行财产抢夺，并伤人再伤人的把整个事件性质改变。<br />改变法制，八年时间所递交的申请、报告、控诉、控告、上诉、申诉、召开听证会的申请、依法上访等不计其数，包括公开召开听证会申请，无人问一句。一案演变成三案，案与案无济，非法抢夺不能返，非法扣押不敢返，追回赃物不敢返，造成伤残要自己管，申诉无回音，上访被遣返。事件无人问，到底谁该捍卫法制尊严？谁该守护法制？<br />有关证据随时恭候</p>]]></description>
			<author><![CDATA[dummy@example.com (失落的夕阳)]]></author>
			<pubDate>Mon, 03 Oct 2011 09:10:17 +0000</pubDate>
			<guid>http://chinastarmedia.com/bbs/viewtopic.php?id=2576&amp;action=new</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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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向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委的公开申请]]></title>
			<link>http://chinastarmedia.com/bbs/viewtopic.php?id=2575&amp;action=new</link>
			<description><![CDATA[<p>向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委的公开申请<br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br />申请主题1、申请对2004年1月15日发生在昆明的抢夺百万伤人，三呼四求两报案的受害当事人遭抓捕关押331天而无人去过问事件的真相进行立案调查。<br />2、申请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主持召开听证会，由云南省人大代表二至三人，央视媒体、云南电视媒体、四川电视媒体、广东电视媒体、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西山公安局、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事件双方当事人及律师、当事人陪同各两到三人、云南四川广东群众代表各两人参加。听证由当时的责任机关责任人或律师和受害当事人及律师的举证辩论，以求真相大白。<br />申请事由；一起显然的执法申请，清楚的呼救报案，完全演变成为一起执法人与受害呼救报案的被告，相互邂逅的持枪抢夺当事人百万，并造成当事人身体严重受伤。涉案数千万的抢夺伤人事件，从当事人呼救报案，到将当事人关押331天，无人过问事件，无人提取证据，无人过问受伤，无人面对疗伤申请，无人对非法扣押的申请保全做任何解释，也无人对多次报案中提请的法律保护做任何解释。而今当事人一直在自费伤病治疗七年的继续中，连一句问候都没有。已经从被告追回的部分财产至今长期不得返还，非法扣押的财产至今八年不退还。整个案情至今不能终结，没有任何人面对事件做一点解释。显示出相关执法人的执法乱作为后不作为，是受党纪国法所保护，主要责任人不但不受相应的党纪国法制裁，反而受到提职嘉奖。严重违背执政党的执政宗旨，严重违反国法，严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特申请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调查事件的整个执法纪律情况，并组织召开多方听证会，以彰显党纪国法的尊严。<br />事件简况；2003年3月，申请人前往昆明承包1200万市政施工工程，及46.72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数千万工程全面开工垫资施工两个半月，直到业主以两千万无息贷款确定资助施工的时候，工程转包人以数十人强占施工现场，不支付分文的逼承包人交出前期施工相关凭据，在申请人以清算支付换取相关资料中，被软禁10个月受伤。<br />受伤失控于2004年1月1日和2日，企图以移交换取结算支付，但交出全部相关资料仍得不到分文结算支付，反而以胁迫自尽的驱赶方式，逼迫承包人离开昆明。紧急危难时刻，承包人四次投诉相关职能部门，三次向相关领导求助，两次报案求救。2004年1月14日深夜，再被蒙面持刀威胁，被吓床下躲藏一夜，15日天不亮到昆明市公安局大门口报案，晚上8点取得报案回执，晚上十点遭遇抓捕。<br />抓捕搜查相关报案证据，也搜走无关有价凭据，在保全申请的不予理睬中，以非清单扣押。已经受伤不能控制场面的当事受害人，以绝食抗争，被以“灌鸭子”摧残关押331天，无人过问事件，也无人过问受伤，更不谈准予申请疗伤。无人对非法扣押的申请做解释，也无人对多次报案提请的法律保护做解释。在以司法作为释放工具的时候，更是离奇。<br />奇在执法“砖家”居然不问报案事件，还绑架前案。一份长达七页的释放（判决）文书离奇千古，除了单位名称或人名称呼外，其余皆是漏洞百出的矛盾重重，几乎无一句完整事实。涉案数千万的抢夺伤人事件，在三呼四求两报案中不知去向。将真实的报案材料嫁接到一个毫不知情的普通民警身上作为次生案的立案材料，将报案被告胁迫自尽的证据，完全移花接木到受害人头上。<br />上下不济，时序颠倒，前后矛盾，依据全无，形成次生案脱离主案，反过来又去绑架主案。除了运用受害人报案的被告作为证人证词，为被告开脱罪责外，还动用严肃威严的司法程序，为原本报案争议的抢夺事件，定义多项利益及多项结论，迫使主案不得不在报案两年后，不顾法律明确规定而强行退案。而且此案还能通过多级监管，没任何人提取证据与过问任何案情，直接进入申诉至今。<br />至今无回音，涉案千万抢夺百万伤人的呼救报案事件，除将呼救报案人关押以外，从始至今没有任何人过问事件及提取相关证据。以搜查名义搜走的非法扣押至今不还，受害人在抢夺事件受伤至今无人过问，关押331天对申请治疗无人理睬，反而受到狱霸摧残，对关押期间的申请、控诉、控告和递交的非法扣押清单，更是强压不问。<br />不问事件不问伤，八年来，受害人被抢夺无归，抢夺造成的伤害和关押摧残的伤害，一直是受害人自费治疗至今未愈，沉重的医疗费完全由受害人自己支付，非法扣押至今不还。案情还在继续，伤病还在继续，一案生三案，一案连五案，至今还在继续，此案的负面连带还在继续延伸，形成的债主还在继续追逐。<br />追逐执法管理人的乱作为后不作为，无任何人坦然面对事实承担责任，对受害人连一句安慰话都未曾得到。无论是责任机关或是责任人，完全相互推诿。更为让人难以接受的是，事件竟然被作为立功受奖的云梯，相关责任人受到提职晋升和嘉奖。2009年，受害人以行政诉讼，要求执法机构出示事件执法的全部证据，被法律“砖家”称，国家法定时间不抵非法控制时间，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不是行政行为等而不予立案。<br />案件同样至今无音无讯，在多次依法上访中被遣返，还被设为网上严管，不准进入公共场所，不准出境旅游。受害人再次以行政诉讼将设为网管的单位告上法庭，遭到设管单位与事发地和法院之间的推诿扯皮，至今不能立案。事发至今，无人过问。2011年5月22日，一个自称是昆明中院的人，先说要解决问题，要求与受害人见面。到见面非要受害人承认事件与法院无关，套走两页笔录后说是去申请法律援助，但至今毫无音讯，有涉嫌套用法律援助经费再违法的嫌疑。<br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特此申请<br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br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申请人； 钟胜学<br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2011/7/19<br />有关证据随时提供&nbsp; &nbsp;申请人联系电话与论坛发帖人短信联系</p>]]></description>
			<author><![CDATA[dummy@example.com (失落的夕阳)]]></author>
			<pubDate>Wed, 31 Aug 2011 09:23:34 +0000</pubDate>
			<guid>http://chinastarmedia.com/bbs/viewtopic.php?id=2575&amp;action=new</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天下公审诉状]]></title>
			<link>http://chinastarmedia.com/bbs/viewtopic.php?id=2574&amp;action=new</link>
			<description><![CDATA[<p>天下公审诉状<br />申诉人：渴公平，男，57岁，中国云南昆明西山区<br />现住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nbsp; 通讯：020--*1621859<br />&nbsp; 申诉人因不服（2010）云高行监字第15号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裁定，特再次向天下全民提起公审申请<br />申诉请求；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裁定向申诉人依法出示，也可在本网站向天下人公示，在2004年1月10和2004年1月15日，申请人两次报案事件的整个相关执法行为所依据的合法证据及规范化范本文件。<br />事实和理由<br />申诉人认为；根据国家《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申诉人行政诉讼要求昆明执法机关出示执法证据合法合理。<br />云南省高院驳回申诉人诉求，仅凭一份通知，未能出示相关佐证材料，未能采集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执法的合法性。而且所使用的律条，全部是采用问牛答马与主诉完全不符，不能依法服于申诉人和国家法制。<br />1、昆明执法人在受理报案两年后下达「2005」20号文不予立案决定未能出示任何执法证据，拒绝申诉人做任何质疑属于非法无效。<br />2、从申诉人呼救报案至今8年，没有任何人向申请人了解相关案情粗节，更没有任何人提取相关事实依据。<br />3、在昆明执法人未出示执法所依据的规范范本文件之前，下达「2005」20号文不予立案决定是一个非法无效的决定，不能被法制所认可，更不能作为驳回申诉人诉讼要求出示执法证据的根据。①超出国家关于受理刑事案件159条和163条规定两年而失效。②未能出具相关事实证据而失效。③未能出示规范范本而失效。④未有证据材料与申诉人证据对应而失效。<br />4、整个事件矛盾十分突出，人与人矛盾与执法矛盾都未能化解。申诉人遭遇百万抢夺，被软禁10个月受伤，在被人逼迫以自尽形式了结生命的千钧一发危难时刻，多次信访，四次投诉，三次呼救和两次报案。<br />案后只把报案人关押一年后释放，继续追案两年后，做出毫无事实根据的退案，不对案情矛盾与执法矛盾做任何解释，至今没有任何人了解案情粗节与提取相关证据。除一案次生三案将报案人关押331天外，其余连一句安慰的话都未曾得到，申诉人通过各种形式都不能见到执法证据。<br />在万般无奈之下申诉人以行政诉讼方式要求昆明执法人出示执法证据，被法院不予受理和一次与一次驳回申诉。事件与执法事实完全不符，完全与国家法制不符，与世界法制不符，由此再次通过本网向天下法院申诉。<br />特此申诉<br />天下民众法制评论院<br />附；1、诉状两页<br />&nbsp; &nbsp; 2、「2005」20号文不予立案决定<br />&nbsp; &nbsp; 3、云南省高院驳回申诉通知<br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申诉人&nbsp; 渴公平<br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2010/12/10<br />有关事实证据随时提供</p>]]></description>
			<author><![CDATA[dummy@example.com (失落的夕阳)]]></author>
			<pubDate>Fri, 10 Dec 2010 06:17:08 +0000</pubDate>
			<guid>http://chinastarmedia.com/bbs/viewtopic.php?id=2574&amp;action=new</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解救被权力绑架的法制真空]]></title>
			<link>http://chinastarmedia.com/bbs/viewtopic.php?id=2573&amp;action=new</link>
			<description><![CDATA[<p>解救被权力绑架的法制真空 </p><p>法制两袖清风来到我们的生活之中，到执行时就反应不同。反腐倡廉教育展演犹如文艺晚会，一缕清风让人神清气爽与法制相逢，似冬日的炉火带来暖意，把法制社会的公平装扮成溢满融融。</p><p>融在现代社会众多的热点话题，贪污腐败不得不让人心痛，反腐倡廉的振奋不知为什么烟消云散，一提起腐败人们就想到权力在中。腐败与权力联系起来，把法制绑架成为真空。在多数情况下腐败是需要权力支撑，在少数时候是腐败与权力共盟。</p><p>盟共识的观点在某种角度上说是腐败绑架了法制，更认为是权力在做媒拉拢。在众多行使权力者手里，权力是开拓事业的锄犁堆垅。也是造福一方百姓的雨露，还是纠偏问责的惊堂震动。再有人利用法制的名义去谋取私利，那仅仅是权力被少数人绑架利用。</p><p>用法制的语言来说腐败与权力，让权力远离腐败才是法制的注重，执法队伍反腐才能成效显著，依法执法才能得到民间传诵。对执法人进行深刻的依法执法教育，随着法制绽开在社会舞台处处震动。身为执法人心必然受到警示，使法制的执法权真正为维护法制尊严所从。</p><p>从解救被绑架的法制真空形式，解读权力无疑是能服务为广大平民群众，过多理解执法人的有法不依行为，是对法制的不敬仰与尊重。接受且收效较好的法制普及效果，最终只能使法制还是一阵清风。&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p><p>风在撩起遗忘被悲伤刻下的记忆，激起那2003年的时节秋冬，一次执法危机将把记忆的社会矛盾推撞转向，原本的当事人承包数千万工程被抢夺百万引起轰动。逼交出相关资料软禁十月受伤，企图以资料换取财产的返还举措在意识失控。</p><p>失控的举措未能唤起良心的释放，把全部资料交完不但没有换得分文的百万返回，反而遭到胁迫以自尽形式把生命断送。当一把尺半的钢刀摆放床前，不愿离开世间的心里砰砰。反复哀求无效只能将自尽形式改变，当一切准备停当不愿离开这人间开始走访求助投诉。</p><p>诉到相关职能机关以人少事多推迟，走访多个职能部门都说年关事多太忙。催命的蒙面人每晚都躲闪到床前逼迫，四次向主管公共安全的职能机关主要负责人求助诉讼。多日无回音情况紧急难忍，三次呼救和两次报案申请法律保护到一位主管执法的官长手中。</p><p>手中持有当事人第二报案并取得报案回执后呼救的长官，约见被告后签字根据报案报告申请法律保护的真名实姓住址将其抓捕。搜走报案回执与报案补充材料，还将被告逼迫自尽的证据与相关材料搜拢。与被告无关的大量有价原始凭据，在保全申请中非清单扣押。</p><p>扣押财物及相关证据再来关人，受伤求治在毫无理睬中无人帮助。不能正确表达对诱导欺骗的抗拒，绝食遭到冷冻与“灌鸭子”和玩人游戏的摧残在强制进行劳动。反复递交非法扣押清单与控诉、控告、申请，无任何回音公开言明信访、报案要受压制打击与法制不同。</p><p>同在一个国家的同一套法制，为何在昆明对报案受理的呼救无人过问，不对受伤申请治疗对被告采取任何措施，把维护公共安全的职责全部忘记。诱导欺骗的演导笔录到控制复核条件引导威胁签字，以报案材料移花接木把真实案情隐藏。</p><p>隐藏真相签完字后大翻脸变卦，关押报案人毫无任何商量。时序错乱颠倒的逻辑全无也无关系，一案次生三案的案与案不济也不能怎样！在主体案件没有任何司法进展运用次生案去绑架架空主案不涉及一字一句，写成文书装进司法文书作为对非法关押的释放。</p><p>放人不管事件的报案与呼救过程，上诉一年被驳回的理由说是上诉时限由执法人定纲。反复申诉无定期在无审计协议的为主案被告开脱罪责与定义利益，硬把数千万开工两月的承包工程抢夺定成没有见一分钱工资的工作成为钢壁铜墙。不提供任何证据，也不许质疑去讲。</p><p>讲法不讲事实的将次生案定妥以后，再将最先受理的报案作为非依据退案也无妨。非法扣押的巨额有价凭据不敢退还，从被告处追回的赃物叫当事人辨认不敢退赃。再次以报案形式请求返还巨额有价凭据，不敢回应更不敢面对事实与法制在推诿中浮荡。</p><p>荡出个人签字竟然违背宪法等多部法律，应然在不顾违法与时间失效把法制调侃成面目全非也是照样。无力无效中下达「2005」20号文不予立案决定，还受到众多高级执法人的吹捧作为申诉驳回抵挡。从昆明到云南无不为非法行为呼应，以事实为据的法制被绑架光。</p><p>光裸的法制真情被彻底丧失，从承包工程引发事件至今八年无人去将法制着想。当事人被抢夺的百万不能回返，受伤治疗花去数十万还在继续的奔波寻求法制路在茫茫。没有任何人对事件负责，连一句安慰的话都未曾得到还被设为网上严管把寻求法制的道路阻挡。</p><p>挡不住的事实成为一种记忆，更是一种浮华的沧桑。从多年的房地产老板到一个伤病缠身的乞丐残体，还有数十个债主不停的追债逼帐。疗伤与躲债在兼顾的流浪中苦苦挣扎，寻求法律公正一直在昆明与北京穿梭找寻法制为其做主到现在只能写文帖乞求管理员挂网！</p>]]></description>
			<author><![CDATA[dummy@example.com (失落的夕阳)]]></author>
			<pubDate>Sun, 21 Nov 2010 10:49:23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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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芝加哥好去处，博物馆，观光区，公园，购物，交通，工作等等(社会人士)]]></title>
			<link>http://chinastarmedia.com/bbs/viewtopic.php?id=2572&amp;action=new</link>
			<description><![CDATA[<p>有什么好去处就提供给大家参考参考吧!</p>]]></description>
			<author><![CDATA[dummy@example.com (ChinaMaster)]]></author>
			<pubDate>Mon, 25 Oct 2010 02:12:42 +0000</pubDate>
			<guid>http://chinastarmedia.com/bbs/viewtopic.php?id=2572&amp;action=new</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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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顶戴花翎头上插，权力扭曲为了啥？]]></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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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转自人民网强国论坛；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1&amp;id=99083140&amp;bid=1 </p><p>顶戴花翎头上插，权力扭曲为了啥</p><p>顶戴花翎头上插，衣冠俸禄哗啦啦！有人坐车有人拉，我有权力你该拉。我有权力我为大，法在我区我管辖，我的地盘我做主，扭曲弄权哪管他。授权扭曲不觉够，变化再去扭曲他。一个扭曲为管他，两个扭曲饱私下。三个扭曲成腐败，更多扭曲害国家。扭来扭去为了啥？专权私囊成就他。扭曲权力为专权，百姓事儿哪管他。<br />人称腐败我称利，腐败后面是悲剧。腐败害人成悲剧，腐败落马也悲剧。有人得利有人遭，有人哭就有人笑。权钱交易得利笑，腐败落马人民笑。运用权力搞腐败，胜过菜农弄小菜。扭曲权力为摇权，遥相呼应为摇钱。权钱扭曲成一家，钱权交易不在话。<br />权力有权才有力，权管人时才有力。管人的权才有压力，管钱的权才有诱惑力，管地盘才有权力。归根结底有人才有权，有权才有压，有压才有力。无人当无权，无权无压力。由此权力是人给你权，你才有权。作为权力研究者，总想怎样去用权管人，将权力扭曲去增加管人的力度，而忽略人要服于管和权力被扭曲的背后再被扭曲。<br />权力扭曲有两种形式，一是掌握权力人自己将权力扭曲，使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服务，也能有一定的理由道理。二是组织者为了达到某一个目的，而忽视另一个不应该出现的扭曲倾向现象，使本应该正常使用的权力变成扭曲。<br />权力扭曲后面隐藏着真实的腐败，形成权力扭曲为腐败提供附属杯具，使腐败得心应手，不需要怎样去专一刻画，也照样顺理成章。腐败不仅影响国家法制建设，也制造一个与一个伤害他人的悲剧，包括腐败落马者的悲剧。<br />重庆打黑事件，在文强背后还有许许多多值得深思的问题，文强本身出现在权力被扭曲的背后，作为司法局长兼公安局副局长，就有一种妄为自大的扭曲，接续就是自己对权力的再扭曲。还有副市长必须兼任公安局长，也是公安局长必须是副市长的权力扭曲，这个副市长的权力是主管公、检、法，看似法制健全的法制体制规定，显示出权力的扭曲“公管检、法”。<br />本来体制设定是公、检、法相互制约，共同维护国家法制体制建设，实质把公安置于检察、法院之上，一旦公安体系出现不法，必然要维护整体，副市长不停视察检查到检察、法院的实质，是公安不停向检察、法院施压，特别是副市长不论是有意或是无意的穿上制服视察，其压力更是不知与没穿制服的视察，要产生大过多少的压力，难以使检察、法院实现依法行政，执法公正。<br />权力扭曲成为有法不依法的蔓延现象，发生在重庆与昆明的不法事实，足以说明扭曲权力体系不法的危害，这种危害现象不是独立，有越演越烈的倾向，不断攀升的上访能够说明什么？上访是访中央与地方的法规执行差异，中央没有规定当然没有上访，地方严格按照中央规定执行绝对不会有上访。<br />重庆花费大量的人力与物力进行打黑，要巩固成果是关键，解决权力扭曲更加是关键。有人提议以立法来截止解决上访，这是一个愚蠢至极的提议，国有法，法是理，依法说理成道理。道理相依理成哲，哲理说服论清白。有理行遍天下说，无理必遭世人驳，不能靠压服来施展权力，也不能依靠扭曲权力。<br />文强一审虽然被判死刑，但还有更多的“文强”在观望，在安然的等待，薄熙来是不会到我们这里来，我这里还是我为大。2004年发生在昆明的一件鲜明事实，将一个控告涉案数千万抢夺致人受伤的控告人，在被逼迫了结生命的千钧一发危难时刻，进行过多次走访、投诉、信访和两次报案呼救同时申请法律保护中，公开运用涉案主要被告作为证人证词，将其关押336天而不管报案问题。<br />事件发生在2003年3月，受害当事人被以承包数千万工程骗去昆明，工程全面正常开工两个半月，在政府两千万无息贷款确定后，承包工程被不经任何结算与支付及协议的抢夺霸占，为得到相关现场施工资料，将受害当事人软禁10个多月，在胁迫中对其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受伤。<br />在受害当事人走访、投诉后的第二次报案，并取得报案回执不到两个小时，正在按照要求书写完成报案补充材料时，遭遇被告带领持枪人将其抓捕，同时搜走与被告相关证据，和与被告无关的巨额有价原始凭据，非法无清单长期扣押达10个月，还有巨额有价原始借据扣押至今不返。<br />信访、走访、投诉的主要对象包括K局长，两次报案也包括直接向K局长报告，签字与指挥安排事件的始末，也是K局长。问题从初次走访投诉开始，至上访及两次报案的关押长期压制，没有任何人提取任何证据和了解相关案情细节。释放控告人继续追案，先说报案材料丢失案子没有查，叫补去报案材料再查，到补去报案材料，却遭到侮辱人格的辱骂后数月，也是在受害人报案两年后，仍然取证询问更不允许任何质疑与反对，非法做出无效「2005」020号《不予立案通知书》退案，拒绝提供任何规范化范本文件，和决定所依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事实根据证据。<br />非法无清单的扣押，从控告人受关押开始，连续不断递交清单、控诉、控告、申请、报告及陈述等，没有任何人领会与回应，包括释放得知后以报案形式的找寻返还申请报告。<br />一份像是判决的释放文书更是离奇，完全脱离以上事实一字不及，除运用报案被告为其自己开脱报案的法律责任和定义出非事实利益关系外，没有一处不是造假编造。<br />时至今日，非法的扣押得不到返还，申请返还与找寻的报案报告杳无音信，涉案数千万的控告，除将控告人关押之外，包括关押期间，没有任何人向控告人提取证据与了解相关案情细节。受伤的身体更是无人过问，包括在关押期间的申请治疗，只允许自购【安神补脑液】进行监督服用，有时一天一支，有时一天两支，有时两天还不能服用一支，直到释放由家人送往广州、深圳等地治疗。<br />七年来受害人当事人，一面自己承担高额的治疗费用疗伤，一面不停伸张事件真相得到合法解决，一面躲避在事件中引起的债主追逼而四处躲藏。直到此时，没有任何人为事件负责，没有任何人对事件表示歉意，也没有任何人提取相关案情证据与了解相关细节。<br /> 事件至今仍然在安然观望，还在不断传出K副市长不断视察两院的消息，有关证据随时提供</p>]]></description>
			<author><![CDATA[dummy@example.com (tiffany2010)]]></author>
			<pubDate>Sat, 16 Oct 2010 08:04:27 +0000</pubDate>
			<guid>http://chinastarmedia.com/bbs/viewtopic.php?id=37&amp;action=new</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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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状告“姜子牙”调侃“封神榜”，不按“天规律条”执行还调侃]]></title>
			<link>http://chinastarmedia.com/bbs/viewtopic.php?id=38&amp;action=new</link>
			<description><![CDATA[<p>转自人民网；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boardId=9&amp;treeView=1&amp;view=2&amp;id=100933673 <br />转自新华网；http://forum.home.news.cn/detail/77204668/1.html&nbsp; <br />状告“姜子牙”调侃“封神榜”，不依“天规律条”还调侃<br />玉皇大帝，太上老君；<br />吾等凡间平民，由于天地有别不能前来，只有借助网络化帖，仰面朝天跪求控告；姜子牙又名姜尚，俗称姜太公，调侃封神榜去封神，将妖气没有脱落的妖孽，封为一方管理人神，完全不遵从“天规律条”执行，还擅自加以调侃。<br />自古以来“天规律条”（法制）受民间拥戴，以约束于民和保护于民，同时显示神圣、尊严、尊贵。凡民坚信“天规律条”（法制），不论是凡民（平民）或是封神榜（干部任免）所敕封（任免）的管理一方地土，执行“天规律条”（法制）的管理人神（干部、执法人），都应该严格按照“天规律条”（法制）执行，管理一方凡间（民间）民生。<br />根据2003年发生在昆明至今的事实来看，完全不依照“天规律条”（国家法律）执行不说，还擅自加以调侃，使“天规律条”（法制）只约束于民不保护于民。将“天规律条”的性质完全改变，让凡间（民间）凡民（平民）不可继续眼看神圣的“天规律条”（法制）受辱。<br />由此状告姜子牙（组织机构），调侃神榜（不合格的任命），将妖气没脱之（腐败分子）封为一方管理神人（执法人），不但不依照“天规律条”（国家法律）执行，反而加以调侃坑害平民，有李代桃僵养妖为孽（养虎为患）不管理一方民生的嫌疑。<br />姜子牙（组织机构）所封（任命）神人（执法人）只有按照“天规律条”（国家法律）管理一方民生的权力，没有私自更改或不执行的权力，更不允许调侃“天规律条”（国家法律）。所封神人（执法人）出现的问题，姜子牙（组织机构）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br />1、&nbsp; &nbsp; 草率敕封（任命）审查不严。<br />2、&nbsp; &nbsp; 夹带敕封（任命）任人唯亲。<br />3、&nbsp; &nbsp; 光管敕封（任命）不管实际效果，不管监督巡视。<br />妖孽（腐败分子）在“天规律条”（法制）监督机制失控之下，有泛滥成灾之势，其主要原因不能少姜子牙（任免组织机构）的责任，只管敕封（任命行文）不管效果的事实。只管行文不管监督的做法，造成执法监督机构丧失监督，继续违法或重新违法或连续违法。不论姜子牙（任免组织机构）是没有得到监督权或其它任何原因，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br />所封（任命）在昆明的管理人神（执法人），在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明文规定中一再得到连任，不但使违法事件长期得不到解决外，再反复违法，把国家法律置于凡间（民间）平民无可继续容忍地步。其事态不但不能化解社会矛盾，反而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长期有欺上瞒下，隐藏事件真相，有作祟成灾之势。<br />对上保证要遵纪守法克己奉公，暗地实质却调侃法制玩弄道德，将四次呼救，两报案申请法律保护的精神病人，关进监狱331天不治疗伤病，不问不管在事件中抢夺百万伤人的清楚实质问题，还专门将报案材料移花接木的编排调侃，次生另案为被告收取证据，压服原告屈服于被告的抢夺行为，显然在民间搞强弱相残还不如意，还转变执法性质为助强食弱而持枪抢夺。<br />事件由一般事件演变成为原则本质事件，不是偶然丧失监督本质为枉法行为助阵问题，而是影响到国家体制法制无法深说的严重问题。<br />具体事实如下；<br />一、&nbsp; &nbsp; 声称要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却有法不依，执法犯法。<br />（1）、将受伤呼救的报案材料，作为移花接木造假生案，为涉案的主要被告收取灭失证据，丧失一个执法人的基本职能而失职渎职。<br />（2）、趁受伤人丧失意识控制之际，以诱导欺骗方式编造虚假材料，以关押压制呼救报案的受伤人屈服于被告的抢夺行为。<br />（3）、将已经进行四次呼救和两次申请法律保护报案的受伤受害人关进监狱，331天乃至今七年不闻不问不管事件。<br />（4）、在受伤受害人意识失控不能正面表达抗拒非法行为，以绝食方式抗拒有法不依的不法行为时，反以囚犯 “灌鸭子”方式进行执法。<br />（5）、运用囚犯以囚犯制善，以恶制善，突破以犯罪制犯罪和以恶制恶的将受害受伤呼救，求助于法制保护，多次报案申请保护的遭受抢夺而受伤的受害人当事人进行关押不问事件。<br />（6）、受伤受害人在关押场所申请对受伤进行治疗中，不治疗伤病，只准自购安神补脑液进行非定时服，借监督而实际残害受伤呼救人。<br />（7）、违反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公开调侃国家法制。<br />①运用执法权强行带离当事人离开财产现场，避开当事人及家人搞搜查。②扣押物品财产不按规定出具扣押清单。③对当事人申请保全不闻不问。④长期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产不返。⑤对公民当事人的申请、控告、控诉长期不闻不问。⑥在当事人不停递交非清单扣押财产清单后，又非清单扣押财产进行多环节无责任转交推卸其责任。⑦对公民当事人的呼救与报案，不按照法律明确规定的条款处理。⑧不顾国家明文规定退案在24小时至七天，在受理报案两年后，不做任何解释，不出据任何规范化文本，不出示任何具体行为所依据的相关事实，符合国家法律的相关证据，不顾来自任何方面的质疑而退案。⑨运用法律禁止的人作为证人和编造案卷材料。⑩不按规定履行职责。<br />二、声称执法相互监督，却在监督机制搞一团和气丧失监督。<br />（1）、在受害受伤人丧失意识控制能力中，明确声明是受害而多次走访投诉，多次报案的情况下，不对声明进行认真调查落实，反以非法手段强迫受伤受害当事人在逮捕书上面签字。<br />（2）、公开指责受害受伤当事人的走访、上访、信访，声称关押给领导写信的人，有打击报复信访人为非法执法帮凶的嫌疑。<br />（3）、对意识失控的精神病人推进司法程序，有假借司法程序为非法关押，为非法执法充当释放程序，在监督执法和非法执法一团和气。<br />（4）、监督执法也搞违法，运用法律明文禁止的人，运用被告完全脱离已经生效受理的报案事实，自编自唱的脱离事实指控原告。<br />（5）、监督执法机构再违法，运用司法文书为被告开脱罪责和定义出多项的非事实利益而不出示任何相关证据。<br />（6）、在受害受伤的当事人不服监督执法机构的枉法行为而按照法律规定时间上诉时，非法压制一年再驳回上诉，隐藏真相的欺骗受伤受害当事人，让其花费数千元费用，千里迢迢去领取非法驳回通知书。<br />（7）、对执法的非法行为和监督执法的非法行为，再次违法的反复认同、认可，一份非法文书当成圣旨通遍多级监管机构而无发现。<br />（8）、在对待公民的申诉、控告、申请，明确指出执法行为违法时，监督执法机构与监管执法机构却相互推诿，无任何实质面对。<br />三、更让凡民（平民）最不好想的是，执法与鉴定执法机构，竟然对国家法律毫无严肃严谨之意，在工作上完全失职，在监管上完全搞一团和气，这一贯的执政为民，联系群众，严格依法执法格格不入。<br />（1）、事实不辨真假，鱼目混珠，人妖颠倒，处处高歌结果到处变成是害民坑民，让民间平民吃尽了苦头，连一些鲜明实据的事实都搞真假不分，是非颠倒，给国家法制造成极大不公的严重问题是渎职失职。<br />（2）、国家法制授意执法人的金箍咒（权力），念咒（执法）不是让执法人只控制于民，不保护于民，伴随法制尊严被辱，至今仍是七年无任何人为此事件做出回应负责。<br />（3）、请求玉皇大帝（全国人大）、太上老君（国家法制委员会），给姜子牙（组织任免机构）上一道咒语（法规），好让姜子牙（组织任免机构）也有监督权，去管那些监督执法而违法的人，重点管管那些不遵从法律执行的瞎折腾，让民有一个真正的安居。<br />有关证据随时提供</p>]]></description>
			<author><![CDATA[dummy@example.com (tiffany2010)]]></author>
			<pubDate>Sat, 16 Oct 2010 08:00:30 +0000</pubDate>
			<guid>http://chinastarmedia.com/bbs/viewtopic.php?id=38&amp;action=new</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滇池背后起纷纭，奇事奇遇有奇人]]></title>
			<link>http://chinastarmedia.com/bbs/viewtopic.php?id=22&amp;action=new</link>
			<description><![CDATA[<p>承包不见工程工地，工作不见协议工资，公断不见法理结论。<br /> 说承包无工程，说工作无工资，说纠纷无调解，说受伤无治疗，说正常无结算协议及支付。<br />说无犯罪抢夺施工现场，说无事实夹持人受伤，说无证据工程转移无结算报案关人再退案。<br />说秉公打击弱者助强势，说执法七年无事实证据出示，说案两年退案，说保全无清单灭失。<br />说申请保护还关进监狱，说请求疗伤还强制劳动，说递交清单保护还灭失无责任转交。<br />当事人到昆明承包数千万市政施工工程及开发46.72亩房地产，投入巨资正常全面开工两个半月后，既无工程又无项目还无工资在现场继续支付费用8个月而受伤，被人胁迫自己结束生命的危情时刻，多次走访投诉和信访，两次报案于公安机关。而被抓捕搜走相关承包材料的关押336天无治受伤，将巨额有价借据灭失后，又通过无责任转交推卸责任，再以司法作为释放工具完全脱离事实的将报案人释放后，再通过执法机关将已经报案两年未有结论的退案，而今报案的受害人还是失财受伤被关押的一无所有，寻求国家法律公正。<br />商海遭海盗，呼救腐败到，人财损伤无预料。恳求我领导，国法最重要，危难求助乃人道。国家体制耀，法制把民照，国人都把法规眺。安民守法道，执法且玩笑，国法制定必依照。危难人救人，情理伴法行，人情公理天下闻。法理说服人，情理开心明，乞求贵尊把理评。承包工程被骗抢，夹持十月人受伤，奄息垂危急呼救，人财皆为告急慌。信访投诉讨公道，两次报案案被调，报案被告成证人，原告落狱财被消。三百三十又六天，体伤无治案不见，逻辑次序全不要，扣押灭失再成案。放人追案再一年，先说案料丢不全，补充材料遭辱骂，数月过去再说话。关人退案乱法章，申请保护不提伤，案报两年无人至，事实证据全落荒。人关案退无法依，次生三案无人提，一案得出三结论，七年不知哪结局。</p><p>关押报案人说当事人与被告是工作关系，却不见任何劳动协议合同及一分钱工资证明。信访说当事人与被告是工程双承包，仅凭编造两万多收据就表示清白，却不见任何涉案数千万的报案承包工程，正常开工两个多月的转移协议合同和结算支付手续。退案说当事人与被告是商业纠纷公安不便介入，却是报案已经两年，从报案开始就已经将报案人关押一年，在报案没有任何司法进展，从不找报案人出示证据和了解案情细节，动用司法程序为被告开脱涉案罪责，定义非事实利益关系，让被告两年的毁证加强行搜走相关证据再做不准质疑的强行退案，从被告处追回的部分涉案合同文本不敢返还，事实形成实质压制报案人屈服被告的骗夺行为证实，从当事人第二次报案就已经介入，怎么可以说是不便介入？<br />根据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59条： 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3条 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br />国家公安部受国家中央政府直接授权颁布的规定，应该与国家法律有等同效力。既然将国家公安部的明文规定成为一纸空文，悍然不抵一个人的一句话，或签字起作用，在法制健全的国家的执法领域，掺杂非法律行为，将报案原告抓捕，不按照国家法定时间处理结论原告的报案问题，行为形成执法机关压制原告屈服于被告的行为，不排除放任被告毁证。既然要关报案人而退报案的问题，既然要运用国家司法程序，在完全脱离前案，不顾事实所遵循的先后次序逻辑规律，用已经报案的涉案被告作为证人证词，为涉案被告开脱报案的法律责任和定义报案争议的利益关系，就应该按照法规出示执法证据。<br />就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诉讼。根据国家《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的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受害当事人出示符合国家法律的，执法所依据符合国家法律的相关事实根据。<br />不能既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法，还不管报案主题的退案，又不出示执法所依据的合法执法证据。不能不对通过抓捕报案人进行的搜查扣押财产，不做合法登记扣押清单而灭失做出合理解释。不能不对退案拿出符合法律的根据。作为国家执法机关不能不讲秉公执法，也不讲事实根据，还不讲情理与法理就是公正执法。<br />当事人信访及两次报案主题十分清楚，①合同被骗。当然合同包含双承包1200万市政施工和46.72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的两地一项，垫资正常开工两个半月被无结算抢夺霸占的全部施工现场的涉案数千万的财产，具体金额需要在报案后，由执法机关公正依法裁定。②被骗现金3万元。是在被软禁夹持10个半月受伤，再被强迫为其被告所垫支。③受到恐怖胁迫伤害，请求法律保护。这些事实在报案材料及报案补充材料都明确所载。<br />报案把报案人关押336天，还搜走与涉案和非涉案的证据财产并造成灭失，还不给治疗受伤的身体再摧残。不能不讲法律和事实的将人释放退案就表示执法公正。说报案人与被告是工作关系，必须提供证明工作的协议合同与事实工资证明。说报案人与被告是双承包工程，已经支付两万多元就表示被告没有犯罪嫌疑。必须提供两万多元收据的合法性与有效，必须提供损失百万涉案数千万的报案，承包合同被转移的合法审计结算支付的相关证明。还必须提供报案人受伤申请法律保护的措施，提供伤情与被告无关的相关合法证明。<br />国家法律有针对执法行为的法律条款，也有针对事实根据的法律条款，两种法律关系是两个根本不同的本质，就是法律规范执法人的执法行为与规范法律关系人所遵守法律的区别。不能混淆其中关系，不能将针对执法行为的法律条款，代替执法中所依据的事实根据的条款。一旦混淆关系必然将执法行为真空而失去国家颁布法律的意义。如果这样做的专门执法人，必有非法所图的一欺国法不依，二欺法律关系人和公众媒体。<br />&nbsp; 有关证据随时提供&nbsp; &nbsp;电话；13434353861&nbsp; &nbsp; &nbsp; &nbsp; <br />受害当事人 钟胜学&nbsp; &nbsp; &nbsp; &nbsp;2009-12-15</p>]]></description>
			<author><![CDATA[dummy@example.com (tiffany2010)]]></author>
			<pubDate>Sat, 16 Oct 2010 07:59:19 +0000</pubDate>
			<guid>http://chinastarmedia.com/bbs/viewtopic.php?id=22&amp;action=new</gui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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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耕耘法制成法荒]]></title>
			<link>http://chinastarmedia.com/bbs/viewtopic.php?id=798&amp;action=new</link>
			<description><![CDATA[<p>耕耘法制成法荒<br />耕耘法制成法荒，国人垂泪悼国殇，肩扛❀❀乱法制，法不护民把民伤。高喊守法对平民，执法犯法自首当。有法不依已成灾，灾民纷纷信法章。风雨兼程忙征途，寻法千里路茫茫。高楼窗口摆设在，午休假日拒接访。按时按日侯接待，寒冬烈日排队忙。起早摸黑饥渴忍，人潮人涌也慌张。好不容易到领表，交表十秒轰出场。哀求多说一句话，连推带拖踢出窗。南昌命案十年悬，故意杀人成自亡。昆明抢夺上百万，报案被关把人伤。还有上访遭打击，两年退案也荒唐。弄虚作假随处见，死水微澜不见光。弱民保护底抽薪，法制尊严受遭殃。寻法热血化灰烬，法制面前现高墙。阻隔权人与平民，两级分化矛盾藏。公交拒载助升级，服务机构助再上。执法粗暴再犯法，体弱身上也称狂。积聚矛盾在激化，和谐安定受影响。恳求正义快出现，联盟护法把民帮。共守法制尊严在，国民永远不会忘。</p>]]></description>
			<author><![CDATA[dummy@example.com (tiffany2010)]]></author>
			<pubDate>Sat, 16 Oct 2010 07:57:26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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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杵着法制的拐杖违法，我民两手空空咋办？]]></title>
			<link>http://chinastarmedia.com/bbs/viewtopic.php?id=1538&amp;action=new</link>
			<description><![CDATA[<p>转自；人民网；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boardId=1&amp;view=1&amp;id=103530009 <br />杵着法制的拐杖违法，我民两手空空咋办？<br />国家法制当拐杖，执法权人自称强，全将拐杖握在手，只图自己前冲忙。羣民拥挤求生路，挥杖直闯无人挡。横冲直闯不顾民，空手羣民躲难防。民伤外表无医治，伤在内心无处讲。<br />西山滇池配成双，昆明环设在怏怏，车水马龙前庭锦，妖艳浓妆后院忙。前庭法制当锦袍，后院赤裸成暗箱。虏掠百万不觉奇，幽禁欺凌把人伤。再逼自尽夺生命，呼救报案出下章。<br />2003岁月放，承包工程成虚晃，抢夺百万还伤人，再逼自尽夺命亡。紧急呼救再报案，案后再遭被告殃。串通执法再违法，持枪搜证再称狂。有法不依特权大，监督执法在其帮。<br />包庇违法互搭档，职责道义全忘光，抓捕原告收证据，相关收走不记详。央求保全无答理，受伤求治雪加霜。声明报案求掩护，云云举动法不当。非但收敛反加剧，拒绝进食以抵抗。<br />绝食遭来越发狂，寒冬深夜透心凉，纵用犯人灌“鸭子”，玩人游戏再致伤。连连控诉递清单，无人答理原形丧。伤病求治不理睬，压制控诉压时长。关人一年无问案，包管允许人才放。<br />报案被告证人当，自演自导充双簧，先为被告开脱罪，再定利益出项。扬弃前案无字句，玄机尽在把案藏。遭抢受伤被潜伏，欺凌自尽被转向。统统写进释放书，阻断案情筑堤防。<br />关人无案无人将，释放追案找主张，准期上诉追本案，再清查抄扣证藏。一年无音也无讯，清查方知失诉状。再诉过月出杂音，庭外约见也彷徨。拒见又月被驳回，答非所诉真相搪。<br />非法扣押不返将，再次报案无音当，再追报案无结论，没有标明没问伤。延续追案再一年，先说质料被丢光。补充质料遭辱骂，数月已往退案扬。案中生案出多起，案悬到今也无妨。<br />案大不惊大人忙，小案大人管不上，怏怏法制无力效，法制执行已受凉。当权签字藏真情，明文不抵便条强。具名报案被关押，呼救求助再遭殃。此为当成功劳记，渎职犯法还受奖。<br />神圣法制被隐藏，权力已成草寇王，法制威严遭要挟，尊严敬仰失掉光。有法不依放飞燕，执法举动粗犷常。被执法人无奈何，加紧炼狱意志强。意志失去尽哭泣，我民日见泪满窗。<br />公理公允在那讲?国家法制那能扬?公检法司无过问，权压头顶心作慌。使其执法无举动，闭气呼吸怕惊上。看那布衣只啜泣，嗟叹哽咽内成伤。百万虏掠不能返，受伤无治等着亡。<br />八年寻法车轮碾，体成骷髅实难安，有法不依去执法，并非法制下不严！高调华丽为人民，严严实实包在前。法制不但被掩蔽，被执法人遭强权。每当执法避法制，无疑执法造波澜。<br />执法粗狂不收敛，熏烤淳朴布衣间，寄予法制失愿望，烤成干瘪成老茧。有法不依权执法，监督哑口竟无言。为民服务成口号，如雷贯耳只长叹。执法犯法呼法制，不知廉耻还高喊。<br />如此这样执法人，我们不知怎样评，拿着人民交的权，吞噬不知民有恨。吃着人民的扶养，敲骨吸髓不择行。刺心撕肝不觉够，齿间民血淌不尽。爪下碎肉还寓目，金光闪闪还长明。<br />执法创伤今未愈，新的伤口再入期，心底疼痛那么凄惨，诱发本能呐喊急。有法不依的权爷，民生民权已无余。人民把权力交与你， <br />信赖你会有奇迹。接权崛起于神州，转眼变得牛气逆。<br />国法有都不执行，充当行者无疆人，急急匆匆奔深渊，对立人民离人民。信赖公权被质疑，公信危机大开门。儿时故事狼来了，次次重演已不停。公众需要解真相，尽出谎言愚弄民。<br />权人不尊重公权，也没尊重有民权，“躲猫猫”与“纸币开手铐”，<br />实属忽悠公众在天方夜谭。失望透支信用殆尽，以至公众拒绝相信其言，同时让众人产生反感。<br />招摇堂前的锦簇花团，随时粉饰掩盖受害人的心寒。这让众人不齿举动还在伸张，有法不依的执法人，你有什么资格在那里手舞足蹈喧嚣发言。你只不过是一个独脚小丑在那里表演，若不是手中持有棍棒和枪械，恐怕早就被公众的唾沫没淹。<br />要叫别人内心里服从的听指挥遵纪守法，执法人就应该自己首先从执法行为做起遵纪守法，做以身作则规范执法行为的依法模范。每个正常成人都知道，法制的公正与威严，这个光辉名词来自不易，是靠先辈以鲜血换来一滴一点。<br />法制不但是一种尊严象征，还代表一个国家体制完善。也代表一个民族的诚实，教育国人要以事实为根据和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行为在先。行为规范人才知道法制的尊严，也才知道自由宝贵和法制保护下的安全,这些都是我们保护法制遵守法制的理由，使我们可以有效地抗拒有法不依的腐败行为争取民权。</p><p>一切以事实为根据的法制力量告诉我们，保护法制，抗争法制赋予的一切权力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寄托与希望。建立一个法制民主自由国家，需要执法人的执法公正、诚实中的大胆。<br />大胆并不是无法无天的蛮干，是接力建设心向往着的法制，润泽民心而心甘情愿。法制将永远属于公正、诚实与震慑威严，有法不依的执法人！你在那里喧嚣守法不觉得红脸！<br />不能仅凭权力就可以手舞足蹈，应该知道权力的本身就是人民交与的执法政权，有法不依的执法行为，只会背离民族与人民更远。人民只有人民才能维护法制尊严，也敦促执法人依法执法的天职履行，不依法执法，执法犯法，知法犯法的行为让人感到心寒，<br />有关证据随时提供</p>]]></description>
			<author><![CDATA[dummy@example.com (tiffany2010)]]></author>
			<pubDate>Sat, 16 Oct 2010 07:54:55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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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Broadway路上有一家越南餐厅，上过ABC节目的，它的越南汤粉又大碗又好喝]]></title>
			<link>http://chinastarmedia.com/bbs/viewtopic.php?id=3&amp;action=new</link>
			<description><![CDATA[<p>这家餐厅好像叫作Tank，汤很大锅，或许味精加不少，但是久久去吃一次很好吃。牛肉片薄，肉丸子也不错，加上Basil跟豆芽在汤里很好吃。<br />店名刚看了一下是: Pho Xe Tank Restaurant<br />地址是:4953 N Broadway St, Chicago, IL 60640<br />电话:(773) 878-2253&nbsp; &nbsp;<img src="http://chinastarmedia.com/bbs/img/smilies/big_smile.png" width="15" height="15" alt="big_smile" /></p>]]></description>
			<author><![CDATA[dummy@example.com (tiffany2010)]]></author>
			<pubDate>Wed, 13 Oct 2010 09:42:04 +0000</pubDate>
			<guid>http://chinastarmedia.com/bbs/viewtopic.php?id=3&amp;action=new</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我有一台大口径天文望远镜，含自动寻星功能想卖，因为运费贵，想看看有谁有兴趣!]]></title>
			<link>http://chinastarmedia.com/bbs/viewtopic.php?id=9&amp;action=new</link>
			<description><![CDATA[<p>Celestron Nexstar Skyalign 114GT 含 Zoom 接目镜US$250自取，想要的人注册成为本站会员后再PM我联络资料。价钱可议。</p>]]></description>
			<author><![CDATA[dummy@example.com (aliza)]]></author>
			<pubDate>Tue, 14 Sep 2010 08:22:59 +0000</pubDate>
			<guid>http://chinastarmedia.com/bbs/viewtopic.php?id=9&amp;action=new</gui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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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2010 芝加哥新年晚会]]></title>
			<link>http://chinastarmedia.com/bbs/viewtopic.php?id=23&amp;action=new</link>
			<description><![CDATA[<p>五洲同春 2010 芝加哥新年晚会定于二零一零年一月九日晚七点三十分在大礼堂剧院（Auditorium Theatre）举行。</p><p>近八十人的演出团队带来了民族歌舞，杂技，呼拉圈吉尼斯保持者的表演， 音乐书画以及专业歌手的演唱等精品节目。</p><p>本台晚会的演员和节目来自中国国内五个国家级文艺团体。其中包括在北京为欧巴马总统演出的部分节目的原班人马。</p><p>芝加哥市是此次在美国五洲同春系列演出的第一站。中国驻芝加哥总领馆为此次演出的主要赞助人。中国之星媒体集团为在芝加哥演出的主办单位。</p><p><a href="http://acse.org/2010gala">http://acse.org/2010gala</a><br /><a href="http://www.postimage.org/image.php?v=PqHV1hJ"><span class="postimg"><img src="http://s3.postimage.org/HV1hJ.jpg" alt="http://s3.postimage.org/HV1hJ.jpg" /></span></a></p><p><a href="http://www.postimage.org/image.php?v=gx13szxJ"><span class="postimg"><img src="http://s1.postimage.org/13szxJ.jpg" alt="http://s1.postimage.org/13szxJ.jpg" /></span></a></p><br /><p><a href="http://www.postimage.org/image.php?v=gx13sEx0"><span class="postimg"><img src="http://s1.postimage.org/13sEx0.jpg" alt="http://s1.postimage.org/13sEx0.jpg" /></span></a></p><br /><p><a href="http://www.postimage.org/image.php?v=gx13sH19"><span class="postimg"><img src="http://s1.postimage.org/13sH19.jpg" alt="http://s1.postimage.org/13sH19.jpg" /></span></a></p><br /><p><a href="http://www.postimage.org/image.php?v=PqHV8M9"><span class="postimg"><img src="http://s3.postimage.org/HV8M9.jpg" alt="http://s3.postimage.org/HV8M9.jpg" /></span></a></p><br /><p><a href="http://www.postimage.org/image.php?v=Ts1nFgri"><span class="postimg"><img src="http://s2.postimage.org/1nFgri.jpg" alt="http://s2.postimage.org/1nFgri.jpg" /></span></a></p>]]></description>
			<author><![CDATA[dummy@example.com (aliza)]]></author>
			<pubDate>Tue, 14 Sep 2010 08:18:07 +0000</pubDate>
			<guid>http://chinastarmedia.com/bbs/viewtopic.php?id=23&amp;action=new</gui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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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中国书画、邮票、篆刻、茶艺、剪纸作品展览》]]></title>
			<link>http://chinastarmedia.com/bbs/viewtopic.php?id=36&amp;action=new</link>
			<description><![CDATA[<p>五月四日在芝城华埠广场置富中心大厦隆重开幕</p><br /><p> 為弘揚中華文化、加強與各族裔文化交流、豐富僑社文化生活，由美中文化藝術中心、華諮處松年老人中心、置富集團、芝加哥中山同鄉會聯合舉辦中國書畫、郵票、篆刻、剪紙作品展覽，作為今年亞裔月的重要活動項目之一。現定於五月四日[週二]上午十時在芝城華埠廣場置富中心大厦內美食坊隆重開幕。開幕當天上午設有茶點招待。展期為一個月至六月三日結束。是次活動參展作者35人，絕大多數為芝城藝友，將展出作品近150件/框，展品內容豐富多彩，僅書畫作品就超過100件。<br />&nbsp; 在展出期間，逢星期六、日上午10時至12時，均在展場內開設書畫講座、名畫欣賞、即席揮亳、剪紙示範、郵品交流、茶藝表演、名茶品嘗等。歡迎各界人士光臨。<br />&nbsp; 展場地址:2002 South Wentworth Ave.Chicago,IL 60616;開放時間為:每天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免票進場,有關詳情請電：何達權1-312-560-5706、鄧衍輝1-312-805-0688。<br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p><br /><p>&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br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美中文化艺术中心<br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华咨处松年老人中心<br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置富集团<br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中山同乡会</p><p>&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2010年4月26日</p>]]></description>
			<author><![CDATA[dummy@example.com (ChinaMaster)]]></author>
			<pubDate>Mon, 03 May 2010 06:08:41 +0000</pubDate>
			<guid>http://chinastarmedia.com/bbs/viewtopic.php?id=36&amp;action=new</gui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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